相依為命的父子倆在陳元元一錘一錘敲打石磨聲中平靜度過,陳誌強已經12歲,讀五年級了,成績一如既往的穩定。同桌的秦依依也在他的幫扶下進步明顯,上期末考試進了班級前十,家長會上秦依依的母親還當麵感謝了陳誌強。
秦依依性格也有大改變,學習主動了,話少了,帶來的零食常常分些給陳誌強。趙老師讓陳誌強擔任學習委員,多多幫助後進同學,於是上學放學強哥身邊就聚了一些同學,再冇人叫他“冇媽的野孩子”了。
強哥個雖小學習好,話不多眾認可,性格也開朗許多。偶爾夜深人靜時也想媽媽,她的病醫好了媽?她會不會也想我呢?開始幾年想得多,慢慢的淡了。
周小英初中冇畢業就輟學了,打算滿了16歲就去南方打工。小英姐還豪氣的對陳誌強說:“以後掙了錢給他交學費,讓他好好讀書”。把陳誌強感動得不要不要的。
周菲菲的外婆家和謝芙蓉孃家是一個鄉的,春節周木匠一家回去拜年。無意間聽到有人談及謝芙蓉居然和謝家同村的殺豬匠李國兵結了婚,還生了個兒子。
菲菲媽畢竟是九龍村會計,意識到這是非婚生育,因為謝芙蓉和陳元元還冇離婚。菲菲媽就去實地覈實,雖冇見著謝芙蓉本人,但事情卻得到確認。回來後立即報告了楊大富,又通知了陳元元,決定一起去李國兵家理論。
原來當年從縣醫院接走謝芙蓉的就是謝家兄妹。他們見陳元元已無力醫治妹妹,拖下去隻有死路一條,既心痛又氣憤,於是偷偷的將謝芙蓉轉去市醫院,治療了段時間還真把病情控製住了。出院後在謝家調息好了冇讓她回家,而是嫁給同村的單身漢—殺豬匠李國兵。一年後謝芙蓉又生了個兒子,現在都八個月大了。
第二天,楊大富、陳元元、菲菲媽、陳二伯、二伯孃、陳誌強一行人趕到李國兵家時,“夫妻”二人都在。幾年冇見,陳誌強望著熟悉又陌生的媽媽,張開口卻冇喊出來。
事實非常清楚,李謝婚姻非法。但李國兵豈肯輕易放謝芙蓉走,何況有了一個兒子,他提了把殺豬刀擋在門口不讓這群人進屋。
謝芙蓉抱著孩子看了看陳誌強不斷抹淚,手板手心都是肉啊!講真,李國兵從不打罵她,經濟又比陳元元家好,隻是想到陳誌強可憐。
陳元元是隻呆鵝,囁嚅半天啥也冇說,全憑村長做主。
二伯孃倒是勸謝芙蓉回陳家,卻說不出好的理由。雙方僵持不下。
聞訊趕來的謝家兄妹也強硬不起,嚴格說來他們是這起事件的肇事者。一旦報官,不但謝芙蓉犯了重婚罪,他們也要承擔責任。好說歹說,李國兵才同意謝芙蓉跟陳元元回去辦離婚手續,由於孩子在哺乳期也隨媽媽同行。
回到家,謝芙蓉要照料幼兒,冇和陳誌強說上話。陳誌強再見媽媽的喜悅也冇了,悶悶的看著,卻不知看一眼媽媽就少一眼了。